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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保护


             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全国法院在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节的职能,处理了大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海事、行政案件。共受理这几类一审案件4692561件,审结466721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5.87%和15.6%。在审结的案件中,有民事案件3083388件,经济纠纷案件1500647件,海事海商案件3648件,行政案件79527件。依法审理这些案件,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着重抓了以下几类案件的审判:
  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经济秩序与金融秩序的案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去年,全国法院紧紧把握国家宏观调控的大局,重点审理了涉及企业深化改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方面的案件,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制裁利用合同诈欺、故意违约、赖帐不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时发现和制止一些地方假破产、真逃债的问题。对企业间因购销、建筑施工、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不仅考虑到办案的法律效果,而且注意到社会效果。去年,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超过历年居首位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达到550887件,跃居第一位;股票、债券、票据纠纷上升87.8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也上升32.06%。这反映出某些地区违法拆借资金、违规提供担保、不按规定贷款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依法处理了一大批这方面的案件,对解开企业间的“债务链”,加速资金周转,维护金融秩序,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起了促进作用。
  认真审理涉及农业和农民负担的案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了推进我国农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案件,如非法侵占耕地、坑农害农、破坏农业生产、拖欠农民卖粮款和卖棉款的案件,等等。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这类案件116419件。针对农村一些地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又有回升,农民负担又有加重的情况,对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非法收取钱物,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利益的“三乱”案件,及时立案,依法审理,坚决纠正。对于不属加重农民负担的合法行政决定,判决予以维持。人民法院还结合办案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教育人民群众依法纳税,依法承担费用和劳务,服从行政机关合法、正确的管理。
  依法审理好房地产案件,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纠纷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去年人民法院共审结这类案件129054件,比上年上升15.4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占有相当比重。这些案件争议标的金额大,各地区差异大,法律关系复杂,很多纠纷发生在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加之规范房地产业的法律政策尚不健全,经营管理还不够完善,都给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为了指导各地法院正确审理房地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并提出了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要贯彻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有效合同,有利于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各级人民法院遵循这一原则,从实际出发,依法办案,妥善处理,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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