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严治院,保持人民法院的清正廉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要求,一年来,我们把廉政建设作为“从严治院”的重点,主要做法是:经常进行理想教育、形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等。1988年,根据《
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的规定,法院系统受表彰奖励的集体4135个,立功受奖的个人24840人次。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勇于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持依法办案的;有拒腐蚀,廉洁清正,秉公执法的;有兢兢业业,不计名利,甘愿奉献,成绩卓著的。这是22万人的法院队伍的主流。但是,在法院队伍中,也确有极少数人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而违法乱纪甚至犯罪,严重影响了审判机关的声誉,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我们对违法犯罪现象绝不姑息,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据统计,1988年因违法乱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法院干警383人(其中审判员164人);因触犯
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8人(其中审判员6人)。
保持人民法院的廉洁是关系到审判机关秉公执法的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拟在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国法院廉政工作会议,以进一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加强纪律,健全制度,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队伍,更好地完成人民法院肩负的各项任务。
(五)加快法庭建设,改善执法条件
一年来,由于各地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又有了新的进展。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审判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计委进一步研究了各级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的情况。国务院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各地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妥善安排,尽快把当地的审判法庭建设起来。这个文件下达后,已经在许多地方得到执行。我们要求各地法院作出规划,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使审判法庭在3年内基本建成,大中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应再快一些。
一年来,法院的业务经费状况在有些地方有所改善,但经费短缺仍然是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特别是老少边困地区的法院困难更大,不能保证办案的需要,使一些案件该收的不能收,该查证的不能查证。因此希望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增加拨款,保证法院必要的办案经费;贫困县由上级财政部门给予办案经费补贴;同时,法院的应急装备、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也需要给予保障。
(六)加强基层建设,改进基层工作
现在全国有基层法院3014个,有人民法庭17273个。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机构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做好了,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具有重要作用。去年,我们增编的人员绝大部分充实到了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并且对一些不健全的人民法庭进行了调整和加强,还尽可能地为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创造工作和业务学习条件,以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但是,我们对加强基层特别是人民法庭的工作抓得还不够,他们的工作条件仍很艰苦。我们将进一步调查研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切实加强人民法庭的工作,争取今年法院的基层工作有较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