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干部一年来经过了工作上的锻炼与学习,特别是在经过镇压反革命学习以后,政策、业务水平均有提高,机关内部更加纯洁。但现有的干部水平还赶不上工作的需要,还必须继续努力提高。
目前人民司法工作中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贯彻
婚姻法。
婚姻法自公布以来,在摧毁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的婚姻制度上已发生了巨大的作用。仅据中南区今年上半年不完全的统计,自由结婚的男女即有23600多对。但是
婚姻法的贯彻还是一场严重的反封建斗争。许多地方封建残余思想还在拚命顽抗,同时我们对于
婚姻法的宣传不够,对群众反封建婚姻斗争的支持也不够,因而妇女的被杀与被迫自杀事件大量发生。这是当前必须认真解决的迫切问题。政务院为了正确贯彻
婚姻法,保护妇女权利,在最近发布了关于检查
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人民监察委员会、司法部、内务部、法制委员会、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等各有关机关团体,根据政务院这一指示,也都布置了工作,并共同组织了中央检查组分赴各地推动检查。目前各地人民司法机关已在配合有关机关通过审判及其他活动大力宣传贯彻
婚姻法,运用人民司法工作的力量,保障妇女的人权与自由,并给予侵害妇女利益的罪犯以必要的惩罚与教育。我们必须把这一个工作做好。
现在
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与
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都已公布施行了。为了贯彻这三个条例,把人民司法建设向前推进一步,根据我们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必须首先对下面几个问题给以正确解决。
第一,对于人民司法工作的认识问题:军队、警察、法庭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武器,人民司法机关的基本任务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司法机关一方面保护人民合法权利,一方面对反动阶级和反动派实行专政。但是在不少干部中,这一思想还不明确,把国家的审判工作(这是政治性最强的工作),当作了一种单纯技术性的工作,不把它当作一个保护民主,实行专政的武器来运用。因之,司法工作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一缺点我们必须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