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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以公正廉洁为准则,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


            腐败现象,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提出,“要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谨记人民的重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大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力度,巩固和发展了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切实解决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大讨论,进一步端正了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较好地解决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这一根本性问题,增强了法院领导干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积极开展“两满意”活动,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国法院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自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由人民群众直接投票评选“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推动了“两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了队伍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的提高。全年共授予“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全国法院模范”、“全国青年法官标兵”荣誉称号及一等功共110人,全国法院模范集体、集体一等功103个,并进行了隆重表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在法院系统进一步激发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改革、完善法官管理、选任和培训制度,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基本完成了法官等级评定工作,法官队伍管理进入新的阶段。为广泛吸收人才,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行从优秀律师和高层次法律人才中选任法官、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中择优选任的做法,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同时还要求,继续清理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去年,全国法院共辞退、清退不合格人员540多人。
  建立法官定期轮训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在职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立了高级法官由国家法官学院培训,其他法官由高级人民法院培训的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轮训,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告申和海事审判人员分别开展了专业培训,各高级人民法院对三分之一的县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进行了轮训。全国法院还进一步完善上岗培训和晋升培训制度,对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审判工作的1000余名法官,依照法定程序调离了审判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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