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998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任建新院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8年3月1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任建新)

各位代表:
  现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本任务,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审结的各类案件逐年上升。1993年至1997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22417744件,每年平均递增11.47%;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879件。二是审判工作领域不断拓宽。随着立法的加强,新法律的不断颁布施行,出现了大量新类型案件。三是审理的大案要案越来越多,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民事、经济、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逐年增大,五年达9515亿元。四是严格依法办案,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有所提高。在审限内结案的案件1997年上升到97.52%。人民法院较好地完成了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审判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经过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状况有所好转,但仍有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主要表现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和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增多;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重;走私和贩卖毒品、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上升;贪污、贿赂和其他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犯罪所涉及的金额增大,且犯罪手段呈多样化、高智能化趋势,对社会的危害更加严重。针对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集中打击、专项整治、经常性严打斗争中,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紧紧把握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37426件,平均每年递增0.7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74213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的占判处罪犯总数的40.08%;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占58.07%;免予刑事处分的占1.42%;宣告无罪的占0.43%。通过审判,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5亿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