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抓住时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今年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继续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最近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我国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精神,坚持严肃执法,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搞经济建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敌专政的职能作用。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严惩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集团、“车匪路霸”、贩毒和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分子。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促进廉政建设;依法惩办走私、投机倒把、诈骗和破坏森林、矿产资源等犯罪分子,维护经济秩序。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既要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又要保护和促进改革开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使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更有实效。
运用审判职能,调整经济关系,积极为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服务。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需要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经济、民事、行政和海事审判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要加强对购销、借贷、专利、商标、著作权、破产、债券、票据等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清理“三角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制裁制造、经营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调整结构、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案件的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承包合同和涉及乡镇企业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继续解决“执行难”,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审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民事案件和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的任务,还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大量民间纠纷。根据中共中央十三届八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面向基层、充实基层的方针,从政治上、组织上、业务上和思想作风上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做好人民法庭工作,保护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基层政权的巩固。抓紧起草《人民法庭组织条例(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使人民法庭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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