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一是案件增长较多。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5667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九十七点四。其中,治安、土地、林业、税务行政案件上升的幅度都在百分之百以上。二是随着行政法律、法规的不断增多,行政诉讼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现在,涉及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有50多件,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1100余件。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类型已达30多种,许多过去没有或者少有的水利、统计、烟草专卖、能源和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等行政案件陆续起诉到法院。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202件,其中维持行政决定的占百分之三十一点六,撤销行政决定的占百分之十八点九,变更行政决定的占百分之二点四,原告撤诉的占百分之三十七。此外,全国法院还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决定的案件37148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一百四十五点六。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既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一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铁路、海事等专门法院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开展审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2950880件。其中,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390850件,占结案总数的百分之十三点三;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海事海商案件共2560030件,占结案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六点七。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及时、有力;少数案件的办案质量不高,有的刑事案件量刑失轻失重,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处理不当;有的案件处理不及时,甚至久拖不决,影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我们已经或正在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去年,全国法院干警在审判工作以及部分地区抗洪救灾斗争中,有1718个集体和6093个个人立功受奖。但也有极少数干警严重违法乱纪,受开除公职处分的20人,受刑事处分的29人(内有审判员15人)。当前,法院的审判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任务繁重,人员不足,条件较差,审判骨干外流严重;不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和贫困地区的法院办案经费严重短缺;有三分之一的法院还没有审判法庭,二分之一的人民法庭没有工作用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改进;对法院的困难也应当努力解决,使执法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五、一九九二年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