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护人民民主权利,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去年,人民法院继续加强了民事审判工作。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910013件,在各类案件中仍占首位,且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及时地处理大量民事案件,对促进社会安定,防止矛盾激化,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起了重要作用。
加强了对离婚、债务、赔偿案件的管理。这三类案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各级人民法院都把审理这三类案件做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多年来离婚案件一直在民事案件中占第一位,去年审结一审离婚案件873863件。由于人们婚姻家庭观念和财产关系的发展变化,离婚案件不仅数量上升,而且在离婚时解决分割财产、住房以及抚养子女等问题都比较困难。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出发,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
婚姻法的规定,妥善处理离婚案件,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债务案件出现了借贷数额大、借贷利率高、借贷用于生产经营增多等新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审判中涉及的民间借贷利率等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近年来,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引起的赔偿案件明显上升,赔偿数额也有提高。人民法院审理赔偿案件,注重查明损害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支持受害人的合理要求,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认真审理人身权和著作权案件。
民法通则施行几年来,公民、法人更加注意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案件3823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九点六。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案件,严格区分侵害名誉权与正当的舆论监督的界限,既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又支持正当的舆论监督;审理肖像权案件,严格区分侵害肖像权与正当合理使用影像作品的界限,对法人的名称权和名誉权也依法给予保护;审理著作权案件,严格区分合作作品与个人作品、共同创作活动与非创作性劳务活动、剽窃与合理使用的界限,提高了办案质量。
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去年共受理一审涉外民事案件1055件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1348件。涉外民事案件中较多的是离婚案件和房屋案件。为了正确处理涉外民事案件中遇到的诉讼程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涉台民事案件较多的是房屋、婚姻和继承案件。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从依法保护海峡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两岸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出发,既要依照国家法律,又要考虑两岸长期隔绝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审理涉台房屋案件,对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应该予以保护的台胞房屋,依法予以保护;审理涉台离婚案件,严格依照
婚姻法的规定,并考虑历史和现实的具体情况,合理解决;审理涉台继承案件,依法确认台湾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