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分子。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
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这类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聚众赌博等案件11596件,判处犯罪分子18185人,对这类犯罪活动的蔓延起了遏制作用。
密切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年来,全国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通过公开审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去年,全国法院共召开宣判大会21716次,旁听群众达8033万人次。二是结合办案,开展司法建议活动。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大多数为有关单位所采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少年法庭工作,进一步改进了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在刑事、民事等项审判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四是从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预防犯罪出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去年,全国法院共办理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减刑案件201893件、假释案件21461件,对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促进廉政建设
去年,全国法院继续把深入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作为惩治腐败、抵御和平演变、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件大事来抓。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40366件。除正在上诉的和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撤诉的以外,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3387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8590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的23677人,免予刑事处分的1258人,宣告无罪的346人。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有10454人,其中,十万元以上的有953人,有的甚至多达几百万元。通过审判,严惩了犯罪分子,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2302万元。
重点惩办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清除腐败现象。去年,经济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增多,大要案多,犯罪数额大。人民法院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不管是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该依法治罪的,坚决判处。全年共审结一审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2846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20670人,其中有副省级干部1人,司局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126人。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惩治腐败之后,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陆续召开了宣判大会,集中判处了一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原首都钢铁公司北京钢铁公司党委书记管志诚,贪污公款、索贿受贿总额达人民币141万余元;原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收受贿赂现金和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8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管志诚、高森祥被判处死刑,得到广大群众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