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以上是我们主观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三个主要方面。我们要根据党的十三大的精神,进行法院工作的改革。改革的主题是进一步做到严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好地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顺利实施服务。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前的主要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一些已经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得不到普遍地遵守和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或者在一些问题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还严重存在。我们希望对已经制定的法律和法规的执行问题,能够得到更多的注意和更多的监督。

六、关于法院建设和存在的困难


  到1987年底,全国共有法院3435个,其中,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131个。干警195469人。
  198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了建国以来的经验,修改了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法院管理。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建设的方针,努力加强法院的建设,特别是队伍的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创办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已招生三次,现有学员41196人;有了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的教学管理体系,有专职教师1000多人,兼职教师700多人;编写了刑法、民法、经济法等十来门教材。在办学中,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质量第一的方针。今年秋季将有2万多名学员毕业。目前,全国法院有1/3以上的干部正在通过业大、电大、函大、党校、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各种途径学习,形成了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在新疆、西藏办了专门培养少数民族法院干部的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创办的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已筹备就绪,今年秋季开始招生。边工作、边学习,不断地补充和更新知识,提高水平,是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基本途径。我们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下去,并且通过人事制度的改革、法官制度的建立,使法院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全国法院干部队伍总的来说是好的,是一支遵守纪律、秉公执法、经得起考验、有战斗力的队伍,是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方面,立场是坚定的,旗帜是鲜明的。在人员少、条件差、任务重的情况下,法院干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艰苦奋斗,保证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1987年,全国各级法院干警立功、受奖的有4858人,涌现出不少文明、先进单位。从“严打”以来到1987年底,法院干警为执行任务而光荣牺牲的有87人,还有不少人在执行任务中被打伤。但是,也有少数法院干警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违法乱纪,甚至执法犯法。五年来,全国法院干警因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941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30人。我们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对干警违法犯罪的,一经查明,绝不姑息迁就。
  五年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地方各级法院的物质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全国地方法院中,有审判法庭的,1983年仅占当年法院数的12%,1987年底达到了一半。湖北、湖南各级法院有审判法庭的已达到90%以上。有的省还为人民法庭兴建了办公用房和宿舍,湖北省已达到70%以上。目前全国有88%的地方法院配置了囚车。交通、通讯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法院管理的现代化开始起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