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历来是人民法院的一项繁重任务。这类案件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生产直接、间接相联系,与千家万户的权益相联系。由于案件得到了正确的解决,维护了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保障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权益。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了
民事诉讼法(试行),积极开展巡回就地办案。就地解决的案件,在审结的案件中,占百分之八十左右,便利了群众诉讼,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睦,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加强了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通过调解组织解决了数以千万计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了执行工作,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人民法院处理申诉信访工作,在前几年复查平反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制造的冤假错案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做出了新的成绩。处理申诉信访是人民法院保障人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加强审判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大多数人民法院都设置专门机构或配置专门审判人员,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法律和政策,对申诉有理,经查确属错判的,予以改正;对申诉无理,原判正确的,则做好对申诉人的法制教育工作和思想疏导工作,使其息诉;对以申诉上访为名无理取闹的,加以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坚决予以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都派出审判人员深入基层,有重点地解决了一批上访老户的问题,使一些申诉多年的老大难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过去的一年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人民法院的建设继续有明显的进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对审判队伍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斗争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审判人员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在斗争中,广大审判人员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夜以继日,艰苦奋斗,排除干扰,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依法办案,表现了高度的革命自觉性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发扬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革命传统,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各级人民法院十分注意在这场斗争中整顿队伍,解决审判队伍中存在的组织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对干警中极少数违法乱纪问题,一经发现,便迅速查明真相,坚决严肃处理。通过边斗争、边学习、边整顿,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得到了调整、充实和加强,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为了保证斗争的胜利,有关部门在物质上给人民法院很大的支持。审判工作急需的业务经费、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等,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初步的或比较好的解决;审判用的法庭,在一些地方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准备建设。这不仅为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而且体现了国家对法制建设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