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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中,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坚定地贯彻了以下各项方针、政策和原则:
  一、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提出的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两个决定,认识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争取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保证。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作用,强有力地行使专政职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对严重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近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定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改变了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的情况,依法严惩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包括对极少数罪大恶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的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摧毁了一批犯罪集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鼓舞了人民群众,显示了法律的威严。人民法院还在各地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中,选择一些残害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公开宣判,依法狠狠打击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对这些残害人民严重危害社会的敌对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的配合。这场斗争已经取得了很大效果,主要表现在:第一,刑事发案数明显下降。据公安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二。第二,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车站、码头、娱乐场所、繁华街道,耍流氓、起哄闹事的人大为减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提高了,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人越来越多。第三,社会风气也明显好转。清除了一批新老社会渣滓,消除了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四,推动了法制建设。人民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在斗争中严格依法办事,使我国的刑事法律得到进一步的贯彻执行。人民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第五,推动了企业整顿,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了生产。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 各级人民法院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始终强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强调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审判案件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对于犯罪的基本事实,坚持查证清楚,并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决不草率作出判决。凡是基本事实不清,基本证据不扎实的,就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查证。在证据问题上,坚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对犯罪事实,既不允许夸大,也不允许缩小。对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严格依照法律,无论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也无论是判处何种刑罚,都以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为依据。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十分注意依照法律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该判罪而不判和不该判罪也判。我们一再强调,对已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决不放纵;对未构成犯罪的,坚决不判,决不冤枉无辜。为了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坚决执行宪法规定的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同时坚持和发扬了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查实证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由于我们从斗争一开始就强调保证办案质量,尤其是强调要务必保证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这就保证了斗争健康地深入发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完全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的,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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