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了民事和经济审判工作。据统计,从一九八一年十月至一九八二年九月,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七十六万七千三百余件和一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解决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以及一些企业之间老大难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国民经济调整中新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三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这两个法律;加强民事和经济审判力量;清理积案,搞好试点,取得经验,为这两个法律的实施做好准备。几个月来,各地人民法院按照
经济合同法和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试点工作,摸索了一些初步经验。今年七月和九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召开第三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座谈会,研究了当前民事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对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交流了经济审判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并着重讨论了贯彻执行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问题。
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把处理信访申诉案件,实行和加强审判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进行,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从一九八一年十月至一九八二年九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处理申诉案件十八万零六百余件(其中刑事十七万三千二百余件,民事七千三百余件);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申诉来信十二万四千二百余件(其中刑事十一万二千余件,民事一万二千二百余件),接待申诉来访三万余人次(其中刑事一万七千七百余人次,民事一万二千三百余人次)。通过处理申诉案件,改判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今年四、五月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召开了河北等七省和吉林等八省(区)信访申诉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人民法院系统接待的上访老户的申诉问题,重点是把来京上访老户的申诉案件处理好。会议对多次来京上访的当事人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研究,提出意见,交给有关的人民法院抓紧处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派人下去共同处理。到九月底为止,在交下去处理的九百五十七件中,已妥善处理了五百三十八件,从中改判纠正了一百八十五件冤、错案件。经过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目前刑事申诉来信来访已经有所下降。今年一至九月与去年同期比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的刑事申诉案件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四点二;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的刑事申诉来信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三点七,来访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四点六。
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上述各项审判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惩罚了犯罪分子,保护了人民,对于整顿社会治安,维护安定团结,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国民经济调整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