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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人民法院的复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在某些地区已经复查的案件中,有一些是该纠未纠的;在已经改判纠正的案件中,有些案件留有尾巴,不少案件善后工作不落实。此外,少数地区的人民法院还有一些重大的疑难的案件没有复查完毕。我们一定力争在短时期内全部完成复查任务,务必做到善始善终,不可功亏一篑。
  各位代表,十年动乱期间判处的大量冤假错案,是林彪、“四人帮”利用我们国家的民主生活不够健全、法制不够完善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传统和思想影响,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造成的严重恶果。它从反面给了我们十分深刻的教训。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这是十年浩劫中审判工作的一条重要教训。
  要做到实事求是,首先要对对敌斗争形势作出符合实际的估计。在我国,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各种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虽然时起时伏,此起彼伏,斗争仍然存在,但专政的范围应该是越来越小。由于林彪、“四人帮”蓄意颠倒敌我关系,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致刑事审判工作严重地夸大了敌情,把大量的人民内部问题当作敌我问题处理,用“恶毒攻击”的罪名随意捕人判人,把许多革命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当作反革命判刑。这是产生冤假错案的一个主要原因。
  要做到实事求是,还要坚持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林彪、“四人帮”一伙极力推行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先定性质,后找材料,任意罗织罪名,大搞逼、供、信,甚至蓄意制造假案,残害人民。在当时各级人民法院被“砸烂”的情况下,一些办案人员由于受了他们的恶劣影响,审判案件不是根据客观事实定罪量刑,而是偏听偏信,主观臆断,或是断章取义,无限上纲,以致案情失实,错判无辜,混我为敌,冤枉好人。
  要做到实事求是,还必须克服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长期以来,在多次政治运动中,司法战线不恰当地一股劲地反右,许多司法人员由于被批判为“右倾”而挨整。因此,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在司法人员中至今还普遍存在。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倾向,就不能从实际出发,正确地估计形势;就容易把错误行为甚至正确行为当作犯罪行为,把好人当作坏人;或者由于怕被批判为“右倾”,对一些案件违心地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从两年多来的复查工作可以看出,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是在审判工作中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造成冤假错案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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