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人民法院的复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在某些地区已经复查的案件中,有一些是该纠未纠的;在已经改判纠正的案件中,有些案件留有尾巴,不少案件善后工作不落实。此外,少数地区的人民法院还有一些重大的疑难的案件没有复查完毕。我们一定力争在短时期内全部完成复查任务,务必做到善始善终,不可功亏一篑。
各位代表,十年动乱期间判处的大量冤假错案,是林彪、“四人帮”利用我们国家的民主生活不够健全、法制不够完善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传统和思想影响,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造成的严重恶果。它从反面给了我们十分深刻的教训。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这是十年浩劫中审判工作的一条重要教训。
要做到实事求是,首先要对对敌斗争形势作出符合实际的估计。在我国,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各种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虽然时起时伏,此起彼伏,斗争仍然存在,但专政的范围应该是越来越小。由于林彪、“四人帮”蓄意颠倒敌我关系,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致刑事审判工作严重地夸大了敌情,把大量的人民内部问题当作敌我问题处理,用“恶毒攻击”的罪名随意捕人判人,把许多革命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当作反革命判刑。这是产生冤假错案的一个主要原因。
要做到实事求是,还要坚持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林彪、“四人帮”一伙极力推行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先定性质,后找材料,任意罗织罪名,大搞逼、供、信,甚至蓄意制造假案,残害人民。在当时各级人民法院被“砸烂”的情况下,一些办案人员由于受了他们的恶劣影响,审判案件不是根据客观事实定罪量刑,而是偏听偏信,主观臆断,或是断章取义,无限上纲,以致案情失实,错判无辜,混我为敌,冤枉好人。
要做到实事求是,还必须克服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长期以来,在多次政治运动中,司法战线不恰当地一股劲地反右,许多司法人员由于被批判为“右倾”而挨整。因此,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在司法人员中至今还普遍存在。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倾向,就不能从实际出发,正确地估计形势;就容易把错误行为甚至正确行为当作犯罪行为,把好人当作坏人;或者由于怕被批判为“右倾”,对一些案件违心地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从两年多来的复查工作可以看出,怕右不怕“左”的思想倾向是在审判工作中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造成冤假错案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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