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除处理刑事、民事案件外,还受理大量的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就最高人民法院来说,从今年一月至五月底,即受理了来信申诉六千零六十六件,来访申诉一千二百八十四人次。一九五七年头五个月的申诉比去年一年的还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极为繁重的工作。申诉所以这样多,主要原因还不是由于法院办案质量不高,而是由于申诉与上诉不同,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案件,既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也没有审级上的限制。从本院今年办结的部分申诉来看,原判正确、申诉没有理由的占绝大多数;原判不恰当、申诉有理由的,只是很少数。申诉中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申诉人对合理的判决,再三再四地缠讼不休,这不仅与判决的要求稳定性不合,而且妨碍生产。所以目前申诉虽多,不能说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现在有些人对申诉不加分析,认为所有申诉都是合理的,指责法院办案“一团糟”,这是根本不合事实的;至于那种利用申诉制造是非,甚至不惜为真正的反革命分子“申冤”的人,当然是别有用意的。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诉是重视的,认真处理申诉,是对各级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个重要方法。对于申诉的处理,必须遵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既要严肃处理申诉人的合理申诉,同时也须照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切正确的判决和裁定的稳定性,制止那种无理取闹的行为。
(二)
刑事案件的下降,标志着我国犯罪现象的减少,特别是标志着我国国内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反革命势力已经基本上肃清。但是,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反革命残余和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很快就会完全趋于消灭。如果有这样想法,那是很危险的。同一切犯罪现象作斗争,继续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仍是我们人民法院的头等重要任务。
目前关于反革命分子的情况,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我们知道,革命和反革命的斗争仍将相当长期存在。一方面,帝国主义和蒋介石集团目前仍在不断派遣特务、间谍进入大陆,进行破坏活动和颠复活动,并且企图利用我们人民内部的某些矛盾来制造骚乱。另一方面,国内少数残余反革命分子、少数漏网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还没有死心,他们仍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造谣、凶杀,甚至组织暴乱。同时,在原来的剥削阶级分子中,也还有人伺机进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动。我们各级人民法院,对此如果有任何放松警惕,麻痹大意,那将是政治上的严重错误! 关于那些偷窃、诈骗、奸淫妇女和流氓集团等犯罪活动,就目前情况来说,在不少城市,特别是一些新建、扩建的工业城市,仍然比较严重。这些犯罪分子中,有些是还没有完全肃清的恶习甚深的旧社会渣滓;还有许多是受剥削阶级思想严重影响的腐化堕落分子。他们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妨害社会主义建设,人民群众对他们非常愤恨,必须予以有效的制裁。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于今年五月发出了“关于城市中当前几类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示”,责成有关法院依据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对上述犯罪分子给以法律制裁,继续同这类犯罪作严肃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