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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同时,要在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这里要着重说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一定空间。

  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赤字率下降到1.5%左右,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更加注重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更加注重加强薄弱环节,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水利、地质找矿等的支持。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继续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和标准,压缩大型运动会场馆建设投入。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实施结构性减税。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同时,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货币信贷供求,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广义货币预期增长14%。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继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大力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管好用好外汇储备。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控。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稳增长,就是要坚持扩大内需、稳定外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努力克服国内外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控物价,就是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反弹。调结构,就是要有扶有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惠民生,就是要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好事实事。抓改革,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促和谐,就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积极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隐患,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2012年主要任务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支持引导环保建材、节水洁具、节能汽车等绿色消费。扩大消费信贷。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强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把好土地、信贷、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准入和审核关,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督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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