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逐步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是今后五年的重要任务。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精心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并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有效运营和严格管理机制。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十五”期间扩大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在保持较快经济增长的同时,要重视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集体企业和私营、个体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加强社区建设,扩大社区服务。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引导人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职业培训,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不断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支付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各级财政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改善他们的工资待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认真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提高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报酬,充分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可以试行年薪制。但同时要有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不管工作好坏、企业效益高低,都照拿高薪。对不称职、渎职的人要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对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和技术骨干,还可以试行期权制,但不能把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加强对垄断行业个人收入分配的监管。要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
调整消费结构,改善消费环境。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的住行条件。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廉租房供应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绿化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发展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努力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加强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
九、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实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认真做好老龄人口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淡水、土地、能源等宝贵资源。逐步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和安全供应体系。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开展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健全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维护矿产等资源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完善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等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继续加强东北、华北、西北和长江中下游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天然草原的保护和建设。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抓紧治理京津地区风沙源。继续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的污染治理。综合治理城市污染,搞好城市绿化,使大中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视农村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健全环境、气象和地震监测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