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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我们要充分利用人民公社统一安排生产的优越性,更好地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的多种经营。每个公社应当根据本社的条件,适应农业发展纲要所提出的要求,在农业方面,以粮为纲,适当安排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各类农作物的生产布局。在畜牧业方面,应当把现在已经形成的养猪运动,继续发展下去,并且以养猪为首,发展养牛、养羊、养马、养驴、养骡、养鸡、养鸭、养鹅、养兔、养蜂。在林、副、渔业等方面,也同样应当分门别类做出适当安排。很好地安排各个方面的生产布局,就可以使整个农业生产有计划地按比例地得到普遍发展,发展速度也就能够更快。
  由于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实现,积极推行农业的技术改造,已经成为全党全民的重要任务。我们一方面要在先进农业科学和生产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使“农业八字宪法”的内容一天天地更加丰富起来,使农业耕作方法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不断地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又必须加速进行农业生产工具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力求提早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九年五月即已指出,在农村人民公社化实现以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从一九五九年算起,四年小解决,七年中解决,十年大解决”,这个进度比原来农业发展纲要所设想的要快得多。我国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是有步骤的,从改良农具、半机械化到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又是多方面的,农、林、牧、副、渔五业都要逐步实行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农业方面的耕作、排灌、防治病虫害、田间运输和农产品初步加工等也都要逐步实行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各地条件不同,应当先在那些方面实行机械化,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机械机器,都必须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我国的农业又有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因此,农业机械化还必须与“农业八字宪法”的各项措施相结合,与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相结合,从而使实行农业机械化的结果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能够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机械化和园田化相结合,就是我国农业技术现代化的标志。
  为了促进整个农业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发展,为了争取农业生产的继续跃进,在大型现代工业要生产更多的农业生产资料的同时,必须继续大大发展社办工业。人民公社不仅应当办各种农产品加工工业,而且应当按照本地的资源条件,分别举办采煤、发电、冶炼、化工等企业,生产土铁、土钢,制造改良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制造土化肥、土农药。人民公社还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发展公路和土铁路的建设。发展社办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就能够更好地执行工农业并举的方针,能够更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和建设,更快地改变农村的经济和文化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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