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产措施方面,我们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水利灌溉,修好了水库,并不等于按工程计算的灌溉面积都已经收到实际效益,还必须蓄上水,修好渠道,平整好土地,准备好提水工具,才能实际发挥效益。有的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在当年并不能发挥效益,或者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往往要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才能充分发挥效益。我们要继续努力,争取提前实现纲要所提出的能够充分发挥效益的灌溉面积在十二年内达到九亿亩的要求。但是实现了纲要的要求,也还只能像纲要所说的“避免普通的水灾和旱灾”,因此,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努力。做了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也不等于完全控制了水土流失,种的树和草要成活了,根系铺开了,树冠长起来了,才能收到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实效。植树造林到实现绿化也还有个很长的过程,很多地方种的树现在还很少,种上了的也还要成活,抚育好,长起了树冠,才能真正实现绿化。
纲要提出的基本消灭和积极防治的植物病虫害,基本上消灭危害牲畜最严重的病疫,基本上消灭和积极防治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基本上消灭老鼠、臭虫、苍蝇、蚊子等方面的要求,都需要进行长期的、经常的、反复的努力。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一次扑灭,永不再生,而是除了又生,生了又要除的。
纲要要求,国家、集体和个人分别储备起足够一年到两年食用的粮食。在粮食产量没有很大的提高以前,固然可以储备一部分,但是要储备这样多则不是短期内所能实现的。修缮和新建住宅,改善社员的居住条件,这是一定要办的事,但是,在最近几年,公社的资金还是应该主要用于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新建社员住宅只能逐步进行。在这些方面,我们都还要做比较长期的努力,来实现纲要提出的要求。
由此可见,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还是全体农民和全国人民要继续完成的重大任务,而要提前实现,就必须再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再苦战几年。而且,实现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也不等于农业就完全“过关”了。我们要走的路还是长的,必须本着不断革命的精神,在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这三面红旗的引导下,鼓足干劲,努力奋斗,完成一个任务,就提出一个新的任务,不断地奋勇前进。
三
人民公社制度是我们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的根本保障。我们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历次决议,使人民公社不断地健全发展,应当大力发展生产队的经济,特别要加强对穷队的领导和帮助,使它们逐步赶上富队,同时,在坚持三级所有制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社有经济。我们的前途是从队基本所有过渡到社基本所有,然后再从社基本所有过渡到全民所有。但是,要实现这个前途,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就实现社基本所有制的条件来说,第一,全社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每人年平均收入一百五十元至二百元的水平;第二,社有经济部分在全社经济中占了优势;第三,穷队赶上了富队;第四,农村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达到了一定程度。为了创造这些条件,我们就必须坚持三级所有制,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坚持等价交换等制度。坚持这些制度,不仅有利于当前人民公社的生产和建设,也有利于将来的逐步过渡;不仅符合于人民群众当前利益的要求,也符合于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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