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规模比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得多。一九五八年初全国有七十四万多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已经合并改组成为二万四千多个人民公社,平均一个人民公社拥有六万四千亩耕地,五千农户、一万个劳动力,相当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平均规模的三十倍。过去绝大多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的范围比较狭窄,现在的农村人民公社不但是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经济组织,而且是工、农、商、学、兵合一的,政社合一的社会基层组织。人民公社现阶段还是集体所有制,在公社内部实行三级所有制,而以生产队的所有制为基础。但是它的公有化程度已经比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更高,已经存在着原来高级农业合作社所没有的部分的公社所有制,而且这部分公社所有制,随着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必将逐步扩大。在将来,人民公社是
我国农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最好的形式,也是我国由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好的形式。
人民公社由于具备了一大二公的优点,就能够在比高级社更大的范围内统一安排生产和分配,能够比高级社更有效地充分动员和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能够进行大协作,能够举办过去高级社无力举办的建设。适应于生产集体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生活的集体化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普遍地举办了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普遍地实现了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使成千成万的家庭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参加社会生产。人民公社在分配制度方面,基本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同时也实行带有按需分配萌芽性质的供给制度,这种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很好地解决了多子女家庭以及其他负担较多的家庭的困难,使老有所归,使儿童得到更好的教养,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普遍得到保障。
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实现,为生产力的更大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使我们在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取得了农业生产的连续大跃进,粮食两年增长百分之四十六,棉花两年增长百分之四十七。在这两年大跃进中,农、林、牧、副、渔和社办工业生产的发展大大加快了,农田水利、农村的交通运输建设大大地发展了,农业增产措施在实践中更加丰富了,资金积累增加了,农民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就加快了实现农业发展纲要的进程。充分发挥农村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动员全国农民和全国人民从各方面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我们就完全有可能继续保持农业生产和建设的跃进速度,也就完全有可能提早两年或者三年实现原定在十二年内实现的农业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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