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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们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这两者是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我们只有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才能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持久发展,保证物质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精神文明的范围很广,它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这是一个社会文明与否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任何社会都要发展它所需要的这方面的精神文明。而社会主义制度要求这方面的精神文明,有更普遍更迅速的发展。我们要大力加强智力开发,增加智力投资,使智力投资同生产建设投资的比例相协调,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另一方面是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这是由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并且强烈地反作用于社会制度性质的。目前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这一方面的问题正在更加突出,成为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多方面的工作,通过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我们的社会成员愈来愈广泛地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风尚和劳动态度,树立高尚的思想情操、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树立自觉的守法精神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持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祖国,发扬崇高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我们的社会成员在处理人民内部的关系,包括各民族人民之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干部群众之间、军民之间、先进后进之间、较富裕者与较困难者之间、以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买方卖方之间、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都要求能够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能够顾大局,讲原则,讲公平信实,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在处理同外国人的关系上,能够做到既不骄慢自大,也不卑躬屈节。在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上,能够坚信社会主义制度一定会逐步完善起来,坚信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一定会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成熟而逐步实现,并且能够为实现这种理想而作出脚踏实地的持久不懈的努力,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阴暗面能够采取正确的态度,既不抱天真的幻想,也永不悲观失望。发展这种思想方面的精神文明,是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和以往任何剥削社会的重大标志,是保障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前途的重要社会政治思想条件,也是全国广大的有觉悟的正直公民的共同愿望和强烈要求。我们过去一年中已经在建设精神文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国各条战线上先进生产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英雄模范人物的大量增加,就是一个生动的标志。
  大家知道,今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指出,思想战线存在着一种摆脱党的领导、摆脱社会主义轨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必须坚决加以克服。9月,胡耀邦同志在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着重指出,当前,我们的工作中,广大干部、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除了思想战线上一些人存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错误思想之外,其他战线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消极因素。在经济生活领域中,我们必须继续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抵制和克服各种剥削阶级思想以及其他同社会主义制度相抵触的思想,包括资本主义思想、封建残余思想、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等的侵蚀和影响,反对和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资本主义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在一部分人中并未完全肃清。近年来,由于国际交往急剧增多,受到外国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而产生的丧失民族自尊心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重新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当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同志曾经及时地向我们提出防止资产阶级“糖衣炮弹”袭击的问题。现在,我们又遇到类似的情况,有必要提醒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经济工作人员,务必保持坚定的立场和清醒的头脑,不要被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作风所侵袭。尤其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使他们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能力。
  由于十年内乱,我们的优良传统受到严重破坏,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习惯、旧思想在一些方面死灰复燃,近来,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滋长了请客送礼、拉关系、要回扣、走后门、铺张浪费等等恶劣现象。一些经济单位、经济管理机关及其负责干部,对此不但熟视无睹,甚至同流合污。这种现象已经严重腐蚀着我们的干部和职工队伍,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机关和全体干部严重注意,必须在经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来坚决堵塞各种漏洞,刹住歪风。
  由于我们的行政法规、经济法规、经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再加上我们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处于涣散软弱状态,这就给少数违法乱纪分子进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动,在客观上提供了条件和可乘之机。现在,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逃税等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相当猖獗。有的地方甚至发生明目张胆地哄抢国家物资,侵吞国家财产的现象。特别严重的是有一些经济单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纵容、包庇甚至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严重腐蚀了国家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肌体。
  对于上述这些现象,要分别情况,严肃地正确地加以处理。凡属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要通过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来解决,错误严重而又坚持不改的,违反政纪的,要给予应有的纪律处分。凡属触犯刑律的,要绳之以法,情节严重的要从严处理。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犯罪活动的,一律从严处理,不得姑息养奸。近年以来,国家在经济立法、司法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有相当一批经济法规正在草拟之中,各级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多数已经建立起来。这方面的工作还要大大加强。有些单位对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为着本单位的利益,不愿提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不但不利于经济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有效打击,而且直接同社会主义法制相抵触,必须坚决迅速地加以纠正。所有国家机构和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员,都必须学会在运用其他手段的同时,运用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经济秩序。除经济部门外,所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都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互相配合,协同一致,努力做到及时地有效地打击各种经济罪犯。
  必须指出,在我们的社会成员中,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只是极少数。一年来,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同他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当然,现有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还会有新的犯罪分子出来。不管他们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出现,我们都不应丧失警惕,不应不闻不问。通过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全体人民的密切合作,我们完全有力量、有办法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经济领域中各种不正之风进行斗争,保卫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不受破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日益发展。而且,我们应该满怀信心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进步,各种犯罪活动的范围会越来越缩小,犯罪分子会越来越陷入人民的天罗地网之中。社会主义的中国,决不会成为一小撮破坏分子、冒险家的乐园,那种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必将在同它们的斗争中不断地胜利前进。
  当前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倾向,是走发展国民经济的新路子,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严重障碍。去年9月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曾经讨论了克服官僚主义的问题,分析了国家现行管理制度中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一年多来,在克服官僚主义弊病的斗争中,特别是在改变干群关系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干部作风中出现了不少令人振奋的新气象。但总的说来还不能令人满意。最近,国务院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对克服官僚主义的问题又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讨论,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改变部门林立、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互相扯皮、人浮于事、副职虚职过多、工作效率很低这类不能容忍的状况,以便有效地领导现代化建设工作。
  国务院决定,从国务院各部门首先做起,进行机构改革,限期完成。政府机构的改革,对于振奋广大干部的精神,进一步改善我们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对于我们整个经济的调整和改革,都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应该在实现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任务中,为地方各级政府作出表率。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中,国务院各部门将作较大的裁减或合并,人员将尽量精简,领导干部将有较大的变动,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人大常委会,届时予以审议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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