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是中国科学家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努力的结果。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能领导科学工作,目前许多领导人都不是科学家,“外行”不能领导“内行”。有人甚至认为,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存在是不信任中国科学家的表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从来就教育自己的干部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自己所不熟悉的事情,逐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做好工作。对于科学事业的领导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术领导,另一方面是政治思想上和行政上的领导。对于学术问题,我们从来不主张用行政命令进行干涉,我们的领导方针是“百家争鸣”,就是通过科学界的自由争论和客观实践来解决学术问题。对于科学工作中的政治思想、方针、政策、计划等方面,更需要党和政府的领导。八年来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就是管理科学事业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措施的机构,它负责统筹安排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中央各产业部门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地方的科学研究机构四个方面的工作。十二年科学规划,是几百位中国科学家集体劳动的成果,科学规划委员会的委员大部分也是科学家,这怎么能说是不信任中国科学家的表现呢?如果“外行”不能领导“内行”的说法意味着只有本行才能领导本行,这不仅否定了政治对于科学的领导,而且实际上也否定了科学研究工作中的统一领导的任何可能,因为学术上的专业是分门别类的,而世界上同时精通各种科学专业的科学领导干部是不存在的。这种理论,对科学队伍只能起瓦解作用,是不利于科学事业的发展的。
三、关于人民生活
解放以后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广大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首先,让我们来看占我们国家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的生活状况。解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总值是逐年上升的。1949年全国农业生产总值是三百二十六亿元,1956年上升到五百八十三亿元,比1949年增长了百分之七十九。随着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农民的购买力也大大提高了。1950年全国农民的购买力是八十一亿元,1956年上升到一百九十一亿元,比1950年增长了百分之一百三十六。国家供应给农民的消费资料也随着增长了。1956年比1950年,棉布供应增加了两倍,胶鞋增加了一点九倍,食盐增加了将近一倍,糖增加了二点三倍,煤油增加了十一倍,香烟增加了一点四倍。在五万万多的农民中,生产和消费的增长这样大,是旧中国从来没有过的。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占全国人口第二位的职工的生活状况。1949年末,国家机关、公私企业和事业共有职工大约八百万人,1956年末增加到二千四百万人,其中有私营企业转为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的人员和乡村干部共约三百万人。在七年中间,我们解决了约一千三百万人的就业问题,这是旧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1952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每人四百四十六元,1956年提高到六百一十元。在四年中间,提高了将近百分之三十七。这样的工资增长速度,也是旧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有的人对新中国人民生活的这种显著变化熟视无睹,说解放后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了。工人和农民是人民的最大多数,他们的生活改善了,怎么能说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了呢?应该承认,有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和少数职工,他们的生活虽然比解放以前的几年有了改善,但是还没有恢复到抗日战争以前的水平。但是,考虑到广大工农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情况,他们的生活水平也不能提高得太多太快。至于占人口极少数的旧社会的剥削者,他们的生活水平比解放以前降低了,这是完全应该的。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少数剥削者过着挥霍无度的奢侈生活,而创造社会财富的广大劳动人民却处于贫困的半饥饿状态。只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才能够为全体人民的利益着想,首先保证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生活需要,同时也照顾到其他阶层的合理需要。那些说解放后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了的人,如果他们不是把个别的局部的现象不加分析地当作普遍的全体的现象来下断语,那就是在他们心目中只想到极少数的剥削者而没有看到广大的劳动人民。
我们是经济和文化落后的农业国,人口多,耕地少,底子穷,因此,人民生活水平比起工业发达的国家来说是很低的。解放以后,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快的,但是,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产量,却增长得相当慢。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是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决定于生产的发展速度,而其中消费资料生产的增长速度,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于农业的增长速度。我们是六万万人口的大国,如果每个人每年增加一元钱的购买力,全国人民的购买力就增加六亿元,国家也就必须相应地增加六亿元消费资料的供应。如果人们用来买吃的,就需要增加六十亿斤粮食的供应。如果人们用来买穿的,就需要增加两千万匹的棉布供应,也就是要增加两百万担棉花的生产。从1952年到1956年,我国消费资料的生产,平均每年大约增加三十多亿元。扣除小量的储备和每年人口增长所消费的部分,可以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的,每人每年只有四元左右。这些数字表明每年人民生活的改善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出现消费资料供应紧张、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不平衡的现象,就会影响市场物价的稳定。因此,六万万人民生活的水平只能在本国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不可能要求太快。有些人不从我国上述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为一进入社会主义,人民生活水平马上就能够有很大的提高,而不懂得必须经过长期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建设才能逐步提高人民生活的道理。过去我们对于这些道理向全国人民说明得不够,宣传得不够,这是有缺点的。但是另有一种人,他们天天埋怨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太低,口口声声称道美国生活方式,他们是在幻想把中国拖回到半殖民地的老路上去,重新过那极少数剥削者的生活。
有人说,现在工农的生活太悬殊了。这种说法是否合乎实际呢?应该承认,工农的生活是有差别的。但是,当我们把工农的生活加以比较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工农生活不同的历史条件和城乡不同的生活条件。在旧中国的农村,广大的贫苦农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目前我国农民大体上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过着略有积余的生活;有百分之六十左右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有百分之十到十五过着少吃少穿的生活,这一类人还需要国家和农业合作社的帮助。全国平均起来,每个农民一年的农业生产净收入,大约有七十元左右,合到每个农户一年的收入大约有三百元左右。这里所说的农业生产净收入,不仅包括农民从生产合作社分配到的收入,同时也包括农民个人经营的农业生产的收入。当然,全国各地农民的收入是不平衡的,贫瘠地区每个农民的收入比七十元的数目低,富庶地区每个农民的收入比七十元的数目高。1956年职工全年的平均工资是六百一十元,比农民一家人的全年平均收入高一倍多。如果只从收入的货币数字比较,似乎工农生活确是很悬殊。但是,如果将城乡不同的生活条件估计在内,情况就不同了。在农村维持有吃有穿的生活水平,从全国来看,大约每人每月的平均开支只需要五元,在城市维持同等的生活水平,却需要十元。因此,我们认为,工农生活水平虽然有差别,但是并不过分悬殊,而且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比农民高得多,因而在工农生活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差别,也是应该的。在过去几次工资改革中,我们对于壮工、杂工、学徒工和一部分临时工的工资标准规定高了一些,这是很大的缺点,应该改正。农民对这部分职工的工资过高表示不满意,也是有理由的,但是,这同那种故意夸大工农生活悬殊,借以挑拨工农关系、破坏工农联盟的恶意攻击,是没有丝毫相同之点的。今后对于这部分职工的工资标准,必须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农民生活情况,分别加以规定,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大体上保持平衡。我们还应该向工人群众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工业是不能孤立地发展的。工业的原料和工业产品的市场,职工生活消费资料的供应,很大部分依靠农业的增产和农民的支援。在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还不能很快提高的情况下,工人对于生活的改善也不应该提出过高的要求。
有人说,高级工作人员和低级工作人员的待遇也悬殊太大了。如果这个意见是指目前我们的国家还很穷,工农的生活水平还很低,因而高级工作人员和低级工作人员的待遇也不宜差别太大,那么,这个意见是对的。如果这个意见是指不同性质的劳动不应该在待遇上有一个合理的差别,那就不对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取酬。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对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国家所付给他们的报酬还应该有一定的差别。取消这种差别,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都是不利的。因此,我们既要反对悬殊太大,又要反对平均主义。在去年工资改革的时候和工资改革以后,为着适当地缩小高级工作人员和低级工作人员的工资差距,国家对于企业领导人员和国家机关高级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曾经先后采取了控制或者降低的措施。今后对于高级工作人员在工资方面、在住房和医疗等方面以及供给制残余的不合理现象,将继续采取措施,逐步地加以调整和解决。至于有人故意夸大高级工作人员和低级工作人员待遇上的悬殊,甚至把领导人员说成是“剥削者”,如果他们不是极端幼稚无知的话,那便是别有用心了。下面我想对于劳动就业、工资制度、学徒制度、人民文化生活等几个问题讲一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