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国务院于2008年6月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战略实施计划,提出240条具体措施推进战略实施。至2009年底,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等18个省、市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我国受理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31.5万件,其中国内申请占72.8%;授予发明专利权12.8万件,其中国内授权占50.9%;我国居民提交专利国际申请7946件,居世界第五位。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向国外申请专利择优给予补贴资助,2009年共资助专利国际申请1146项,资助资金5285万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专利运用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纳入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实践,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主研发技术创设或纳入国际标准;组织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生物、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专项产业政策,与地方共同发起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主要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各地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如安徽省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指导新兴产业发展制度,制定了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目前,全国已成长起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和竞争力强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如上海张江高新区的集成电路制造、深圳高新区的通信和电子设备、武汉东湖高新区的光纤电缆和激光设备、无锡高新区的光伏太阳能等,在同领域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2008年工业增加值达1.25万亿元,占全国比重约十分之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商品出口的29.6%。国家高新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到全国研究开发投入的三分之一,授权的发明专利占国家全部企业授权总量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