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法律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通过在网站开辟专栏,在主要媒体组织专版,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法律。近年来,全国累计对25015家工业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2001年至2009年,全国举办了276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培训人员近1.5万人,强化了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各地也普遍举办各类清洁生产培训班,每年培训人员超过5万人次。
2、积极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一是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针对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等文件,将清洁生产与污染物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了促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有法可依。
二是建立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组建了“国家清洁生产专家库”,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清洁生产审核能效对标管理等管理技术体系。各地也逐步建立清洁生产专家库和咨询服务机构,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各省(区、市)成立了565家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有专职人员4200多人,成为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咨询、推广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项目评审评估的重要力量。
三是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逐年递增。全国公布的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数量从2004年的117家增加到2008年的2789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数量从77家增加到2027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9年全国共有12650家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江苏省为例,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到4530家,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4%。
3、以清洁生产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一是以清洁生产标准严格行业准入,提升产业水平。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了煤炭、火电、钢铁、氮肥、电镀、铬盐、印染、制浆造纸等45个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纯碱等重点行业出台准入管理政策,要求新、改、扩建的项目要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环境保护部发布了54个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并将新扩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作为环评审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