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的基本情况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主要是指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003年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部署,制定配套法规政策,积极实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从源头促进了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和污染物的削减,清洁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进行工作部署。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法律实施当年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对推行清洁生产做了部署,提出了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重点任务。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清洁生产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方面,提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二是出台相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发布了《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对清洁生产审核做出明确规定,牵头组织制定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大宗电子产品的回收、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等做出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领域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将清洁生产作为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目前,全国有3个省(市)出台了《清洁生产促进条例》,20多个省(区、市)印发《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办法》,30个省(区、市)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22个省(区、市)制定了《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