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听取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作了书面汇报。王兆国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组由我任组长。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分别由我和韩启德、李建国、陈昌智、桑国卫副委员长带队,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共有19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20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检查。检查组听取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31个市、县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蔬菜基地、畜禽屠宰厂、食品生产工厂、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超市、饭店、学校食堂等87个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召开了32个座谈会,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各地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各检查小组形成了报告,受委托检查的2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也如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了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各地方、各方面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二、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国务院十分重视
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在法律颁布后及时印发了《关于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党政领导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公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食品安全。检查组认为,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有关方面将
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举办学习培训班、座谈会、专题讲座,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
食品安全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和进工矿企业”等活动。新闻媒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设立“在线访谈”和“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和舆论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增强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宣传、学习和培训,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好地掌握了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