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控制总量要求,探索区域、流域限批制度。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开展了“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突出的10市、2县、5区和4个电力集团实施限批。地方也借鉴了这一模式,推动解决了一批违反环评法的问题,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六)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从源头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国务院提高了燃煤火电、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标准,从2006到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对涉及投资近1.5万亿元的377个“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项目的环评做出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的决定,遏制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恶化的势头。
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行业结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环评,将煤炭年产能从5亿吨调整为4亿吨,淘汰落后火电装机容量1100多万千瓦。重庆市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开展规划环评,科学指导产业发展。通过规划环评,山东省全部关闭5万吨以下的小制浆造纸厂。一些省通过规划环评,合理限定区域排污总量,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统计,造纸行业严格执行环评法,仅2006至2007年,就淘汰落后产能450万吨,减排COD约30万吨。首钢搬迁项目采用先进冶炼技术,共淘汰了1000多万吨落后钢铁产能。
促进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北京市2007年与上年同期相比,COD排放总量下降3.2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82%。2007年,宁夏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52%,二氧化硫排放量、COD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44%和2.07%。据环境保护部测算,环评法实施五年来,累计减少COD排放量140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510万吨,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和“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完成。
二、环评法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环评法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地方制定的文件不符合环评法规定。据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统计,仅2007年全国就清理出51件与环评法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文件。
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着“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评先批”等违法现象。据环境保护部反映,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电力、钢铁等12个行业的82个项目中,有59个严重违反环评法。同时,一些企业“批小建大”造成环境隐患。陕西省黄陇煤炭基地大佛寺矿井环评批准生产规模为400万吨/年,建设过程中擅自将工程规模变更为600万吨/年。有些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责任缺失,致使一些建设单位用环评备案代替环评审批,取得了建设行政许可,实质上是“未批先建”。在规划环评方面,存在“不环评也审批”或“先审批后环评”的违法现象。据环境保护部反映,有的专项规划有条件组织环评的,在未完成甚至未开展环评的情况下就通过了规划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