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狠抓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落实
环境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这一原则,要把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实行严格的环境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要清晰、明确,便于考核。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依此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对完不成环境保护任务,达不到环境保护目标的责任人,要有严格的处理措施;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环保责任挂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我们认为,认真抓好以上几个方面的落实,对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上半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继续跟踪检查。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共同奋斗!
附:
相关名词解释
1、化学需氧量(COD)
又称化学耗氧量,简称COD。是利用化学氧化剂将废水中可氧化物质(如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氧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它是表示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其值越小,说明水质污染程度越轻。我国《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规定了五类浓度限值:15mg/L(Ⅰ类), 15mg/L(Ⅱ类),20mg/L(Ⅲ类),30mg/L(Ⅳ类),40mg/L(Ⅴ类)。
2、污染排放强度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系指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排放量、COD、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量。计算公式:
某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吨)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工业增加值(万元)
3、铬渣
通常是指铬盐生产产生的含铬废渣,属于重金属危险废物,其中含有的铬酸钙(属六价铬)具有较强的致癌和致突变性。包括浸取工段产生的大量的浸取渣(通常简称铬渣,含六价铬0.3- 1.5%)、中和去铝工艺产生的含铬氢氧化铝(简称铝泥,含六价铬1-10%)、酸化蒸发工段产生的含铬硫酸钠(称芒硝),以及铬酐工序中产生的含铬硫酸氧钠(含六价铬2-3%)。
4、渗滤液
是指降水、废充物自身含水及废物分解产生的水分和液体等在填埋场中产生重力流动并在固体废弃物中冲淋浸泡所产生的液体的总和。渗滤液的主要来源如下:自然降水;废物中的水分;地表径流;有机物分解生成水;地下水。
5、氨氮
在水体中氮元素以分子态NH(3下标)-N和离子态NH(4下标)(+上标)的存在形式的,称为总氨氮,水体中的氨氮过高不仅阻止水生生物体内的氨向体外排出,还能从水中向其体内渗透,使水生生物代谢减少或停滞,损害一些重要器官,抑制其生长发育,甚至造成死亡。我国《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规定了五类浓度限值: 0.15mg/L(Ⅰ类),0.5mg/L(Ⅱ类),1.0mg/L (Ⅲ类),1.5mg/L(Ⅳ类),2.0mg/L(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