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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第一,狠抓思想认识的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这个指导思想,中央已经反复强调过,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落实。“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7.5%的预期速度,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来的,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的。中央明确提出,不要盲目追求和攀比速度。我们在检查时了解到,各地提出的经济增长指标普遍高于7.5%,而且有层层加码之势,越往下面指标越高。尤其令人担心的是,不少地方发展经济的措施主要还是依赖高投入、高消耗,没有充分考虑自身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落实环境保护的指标往往都很模糊、抽象,缺乏明确具体的措施;在落实污染治理的投入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这些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高度重视。检查组认为,当前必须十分强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信贷、土地、环保等方面采取措施,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使各地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切实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转到减少消耗和污染上来。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指出,要防止经济发展由偏快转为过热,这应当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来。
  第二,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落实
  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减少污染的“总闸门”。现在,国务院已经批准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分解到各省(区、市)。建议各省(区、市)应当尽快进一步分解到所属各市、县,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治理项目。不仅如此,还应当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在确保落实上述两项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同时,要将节能节水指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标、城市污水处理指标以及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个地方和各个单位。检查组建议,在今年年底前应当把需要分解落实的各项环保指标都逐级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狠抓结构调整的落实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十一五”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就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讲,要逐步调整产业结构,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就当前治理污染来讲,根据我们这次检查的体会,首先必须狠抓企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调整企业结构,必须从存量企业入手,从污染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入手,突出的是小造纸、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小焦化和小火电等等。这些企业既严重浪费资源能源,又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和土壤,必须下大力气限期关停并转,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调整企业结构,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做出切实的安排,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坚决防止死灰复燃、污染反弹。据调查了解,有的地方在调整企业结构时,为了使小企业达到规模生产的标准,把几个或十几个小企业名义上联合起来,改换一个新的名字,从而人为地使企业生产规模由小变“大”,实际上依然如故,一个没停,一个没关,污染物排放并未减少。这种以“变脸”、“打捆”的手法来搞企业结构调整,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必须严肃批评,坚决查处。至于新建企业,必须提高环境保护的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做到“三同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边还老账边欠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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