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侨务法制建设,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
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权益,做好侨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战略任务。要全面贯彻实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涉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遵循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侨务法律宣传,增强侨务法制观念。涉侨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侨务法制宣传教育是保证侨务法律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涉侨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要求,提高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依法维护侨益的自觉性。要加强侨务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增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侨务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护侨的水平。要向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宣传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严格依法投资、守法经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侨务政策,落实适当照顾的原则。加强侨务法制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需要,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执法检查中,有关方面和侨界人士建议,在修改和完善保护侨益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大专院校待遇,华侨回国定居申请和审批办法,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等。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争取早日出台。
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侨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建立涉侨投诉协调处理机构,健全各级侨务工作机构,加强侨务队伍建设,充实侨务工作力量,妥善解决侨务工作经费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基层侨联组织,发挥其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利益的作用。在归侨侨眷聚居的城市,要逐步形成依靠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开展归侨侨眷工作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中央“五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侨务工作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发展与海外侨胞的交往,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加强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确保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祖国完全统一大业作出新贡献。
本次执法检查以后,建议委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明年再组织跟踪检查,主要检查监督“一府两院”对本报告所提各项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务求收到实效。“一府两院”的整改情况和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跟踪检查情况,都要按照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