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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专利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专利法的实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还不能适应“切实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的需要。
  (一)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
  鼓励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的重要立法宗旨。从这次执法检查中反映的情况看,该法的实施起到了鼓励创新的作用,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仍然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明专利的数量少、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数量更少。专利法实施以来,来自国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三类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仅占19.9%,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86.6%。而且,来自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中药、软饮料、食品和汉字输入法等领域,而来自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我国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占美国专利申请总量的0.2%、欧洲专利申请总量的0.1%。二是企业专利申请少。1998至2003年,我国企业占国内专利申请总量,不到30%,虽然出现了华为、海尔等一批专利大户,但全国有99%的企业从未申请过专利。一些有创新实力和潜能的企业、地方乃至高技术园区,也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国资委监管的166家中央企业,平均每家累计申请专利226件,不及国外一些大企业年均申请量的五分之一;上海32万多家企业,申请过专利的不到3.5%,累计申请专利在10件以上的仅占其中的10%;北京中关村园区14000多家企业中,申请专利的也仅占12%。申请国际专利的,多为科研院所和大学。三是缺乏自主的核心技术。我国高科技领域中的发明专利,绝大多数来自国外,如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半导体、西药、计算机领域,来自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分别占93%、91%、85%、69%、60%。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国产手机、计算机、数控机床售价的20%-40%支付给了国外专利持有者。加入WTO以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频发,从DVD、彩电、摩托车,到数码相机、MP3芯片、汽车和电信设备,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众多产业缺乏自主的核心技术,成为我国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严重制约。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实施好现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包括落实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奖酬措施等;同时,建议进一步制定并实施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形成激励各创新主体、尤其是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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