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2004年11月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统计法执法检查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
统计法)颁布20多年来,我局统计工作在
统计法的保障、规范和推动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努力奋斗下,在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及统计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下面,我将重庆市统计局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有关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作一个汇报。
一、贯彻实施
统计法的基本估价
统计法颁布以来,重庆市统计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
统计法,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在统计改革和发展中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依法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统计监督权;在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处理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计数据基本真实、可信,基本准确地反映了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为此,我们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通过狠抓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强化对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使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深化。我们根据党政领导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我市的统计制度方法进行了不断探索和改革。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在地统计改革,抽样调查方法也在较大范围内得到应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得到改进,统计资料汇总方式改革取得成功,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得到改进,统计调查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我们还对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适时调整,增加了部分反映市场经济状况的统计指标,同时删减了一些过时的、已不太适用的指标。从而使统计调查所采集的信息更能确切地反映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
--圆满完成了大量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统计法颁布以来,我们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以及正在进行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及时完成了16个专业的国家统计调查和一大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社会公众判断经济形势提供了翔实、可靠的统计资料。2003年,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经济信息960篇(次),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了578篇(次),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9篇(次)。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高,信息采用频率不断攀升。我局开展的统计服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