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2004年11月5日)
尊敬的蒋正华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台州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台州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台州的基本概况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
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台州基本概况
台州是浙江中部沿海新兴城市,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552万,辖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临海、温岭两市,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四县。台州历史悠久,五千年前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秦始皇时设回浦乡,西汉置回浦县。台州因境内天台山而得名,自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置台州,至今有14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台州设行政公署,1994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台州市,市政府驻地从临海迁建椒江,为组合式环绿心滨海城市。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市化总体规划》,把台州市确定为省域大城市和一级经济亚区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建市十年来,台州的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城乡面貌明显变化,社会政治保持稳定,人民生活不断改善。200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9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179美元,财政总收入108.68亿元,台州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保持我省第五、四位。2003年台州生产总值在全国2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居第33位。200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6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59元。
台州是全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祥地,民营经济在台州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经济已占全市经济总量的85%左右,民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0%左右。我市已逐渐形成了汽摩及配件、医药化工、模具塑料、家用电器、服装机械、水泵阀门、工艺美术、食品饮料、鞋帽服装等九大制造业支柱行业,涌现了钱江、吉利、飞跃、星星、海正、苏泊尔、伟星等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台州的发展足以证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台州走出了一条富民强市之路。
二、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