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2004年11月1日)
在我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
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到我省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这为我们进一步推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
统计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辽宁省委、省政府,向全国人大财经委贾志杰副主任委员、张学东委员、于友民委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
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以“辽河流域永远安宁”而得名的辽宁,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核心位置,土地面积14.8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920公里。全省有14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总人口4200万人,城市化率56%。辽宁自然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良好,科教事业发达,发展潜力巨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些年来,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中央作出了加快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题,推动各项振兴工作高起点快起步开局、高水平跨越式发展,全省国民经济呈现出速度快、效益高、活力强的良好发展态势,辽宁这个昔日的共和国长子,正在焕发出新的生机。2003年,辽宁生产总值首次突破6000亿元大关。今年前9个月,全省生产总值实现4482亿元,增长12.1%,是1995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21.3亿元,增长45.7%。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7亿美元,增长91.6%。外贸出口完成125.1亿美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924.9亿元,增长13.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6.4亿元,增长23.1%,完成年度预算的7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80.7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863元,同比增加475.4元,增长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