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2004年11月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热烈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就鄂尔多斯基本情况和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鄂尔多斯市概况
鄂尔多斯市,原为伊克昭盟,2001年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汉译为“众多的宫殿”,是成吉思汗守陵部落的名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西、北、东三面为黄河“几”字弯环绕,南临古长城,与宁夏、陕西、山西三省区毗邻,同呼和浩特、包头隔河相望,构成蒙中经济区的“金三角”。市辖7旗1区,总面积8.67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36万。
鄂尔多斯市资源十分丰富。全市8.67万平方公里约有70%的面积含煤,探明煤炭储量1244亿吨,占全国的1/6、全区的1/2,煤质优良,具有“三低一高”的特点,即低灰、低磷、低硫、高发热量,是世界上罕见的优质环保、动力煤。现已开发的主要有准格尔、东胜、西卓子山煤田。境内还有目前我国最大的世界级整装气田--苏里格气田,探明天然气储量750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探明储量的31.8%;探明煤层气储量1万亿立方米,极具开发潜力。探明天然碱储量6000万吨,食盐1000万吨,芒硝70亿吨,石膏35亿吨,石灰石510亿吨,高岭土65亿吨。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能源基地西移的战略机遇,确立“工业立市,强市富民”的指导思想,围绕推进工业化这一主线,有效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全市经济实现高速增长。从1995年至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50亿元增加到278亿元,年均递增22%以上,经济总量由全区倒数第4位跃居全区第3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3992元增加到20596元,8年间增长5.5倍;财政收入由4.4亿元增加到28.6亿元,年均增长25.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309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204元,分别增长2.5倍和3.1倍;煤炭产量从1970万吨增长到8103万吨,成为全国地级产煤大市之首;发电量从14.5亿度增加到150亿度,增长了10倍多;天然气产量从零增长到11.6亿立方米,并被列为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重要后备资源地。
2004年,我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9月,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7亿元,增长26.3%;实现财政收入27.3亿元,增长42.2%;完成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7.8亿元,增长87.4%,其中能源、交通、化工、建材行业共完成投资72.5亿元,占总投资的52.6%,依托重点项目拉动,工业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1-9月,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7亿元,增长43.8%。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完成原煤生产6666万吨,同比增长48.6%;完成天然气生产1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1.7%;完成发电量135亿度,同比增长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