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强化统计工作职能,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市委、市政府在重视统计事业发展的同时,注重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统计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分析经济情况和研究决策时,十分注意采纳和吸收统计部门的建议和观点。2002年初,市委常委会在听取统计工作汇报时,对统计部门提出的我市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5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了统计部门的分析与建议。在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统计部门积极组织相关的统计调查,在如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扶持优势企业、增强优势产品竞争力方面,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对策措施。在城镇居民增收问题上,市统计部门对全国20多个同类城市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分析测算,提出了《关于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采纳了统计部门的意见。市统计局《关于我市全面小康社会进程分析》、《把我市建成中西部地区经济强市的对策研究》、《关于我市汽车产业状况的调查》等统计分析报告,均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注。在去年非典期间,广大统计工作者进行了专项调查,撰写了《“非典”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系列调查报告,为赢得抗击非典胜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市统计部门编印的《统计快讯》、《统计与决策》、《统计内参》、《中国西部城市统计信息》、《包头概览》、《统计年鉴》等资料,已成为地方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统计部门开展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监测、企业集团调查等,也取得了新的成果,为指导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统计法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统计登记工作亟待加强。建立统计登记制度,全面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申报登记,是清查统计调查对象,健全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解决调查对象漏统问题的有效措施。目前,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统计登记工作还仅限于新增私营企业,不利于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各类经济活动单位的增减变化情况。建议国家和自治区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实行登记备案,保障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维护,从而使统计调查对象更加全面和准确。
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在规范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维护统计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没有专门的统计执法队伍,难统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统计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因此,建议国家在
统计法中增加相应条款,以明确统计部门的执法地位,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队伍,加大
统计法贯彻实施力度,使统计部门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和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