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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七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早在1997年我市统计部门就在全区统计系统和市政府各部门中率先实行了统计执法责任制,当时分别受到了自治区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好评。统计执法责任制将全员执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检查监督办法、错案追究等分别落到了实处,较好地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几年来,我市的统计执法基本上形成了制度化和经常化。统计部门对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都能做到从严查处,毫不手软,较好地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性,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去年市政府还在市本级和旗县区分别成立了统计执法监察队,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进一步为贯彻实施统计法提供了保证。
  八是加强普法宣传,我们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从1986年开始,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统计普法,广泛深入地进行了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在统计系统内,凡有大中型会议就要讲法;在统计系统外,《统计月报》扉页、街头巷尾、旗县区和部门领导会议都是统计法的宣传阵地。宣传方式,举办专题讲座、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播放录音录像、摆设宣传板报、开辟报刊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比较好地创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九是加强法制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统和科技兴统的水平,逐步建设信息可靠、安全高效、反应快速灵敏的统计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提升在网络环境下开展统计设计和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存储、分析、发布的能力。
  (四)纪检委严肃地维护了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为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市委、市政府在坚决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基础上,2002年又以(呼党字〔2002〕9号)文下发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各项任务分解意见》,其中把“严禁各种统计数据,特别是主要经济指标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列入了重要的反腐任务。主抓部门、纪检委、监察局。这项工作统计局配合纪检部门抓得很认真,而且很有威慑力。当时我们这样搞的初衷,主要想实实在在做点事情,并为呼市的后势发展蓄积足够的潜在生产能力。事实上我们如愿以偿了。2003年自治区在呼市召开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储波书记说,长篇大论不说了,就看实际的吧。所有代表耳闻目睹呼和浩特市的各项建设成就后,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呼和浩特确实变了,而且变多了。今年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到呼调研后也深有感触地说,没想到呼市竟有这么大的变化。去年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在我市检查后,留下的意见是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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