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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2004年11月1日)


尊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尊敬的自治区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我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执法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全国人大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这说明全国人大对我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这次检查对我市统计工作是一次鼓励和鞭策,我们一定要借这次机会改进工作,将我市的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下面我就呼市的概况及统计法执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呼和浩特市概况
  呼和浩特,蒙古语,意思是“青色的城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也是全区政治、经济、科教、文化的中心。
  全市现有土地面积17224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20平方公里。内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9个旗县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如意、金川两区)。总人口25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6万,城区人口140万、少数民族人口26.8万。蒙古族是呼和浩特市37个民族大家庭的主体民族,人口总数20.1万人。
  历史上,长期居住在这里的蒙古族、汉族和其他各民族,都为呼和浩特市的发展做出过重大的贡献。
  建国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正确领导下,呼和浩特各族人民高举团结建设的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使这座经济总量难以启齿的小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为尽快实现邓小平同志生前关于“内蒙古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的殷切期望,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特别在原总书记江泽民视察呼和浩特并欣然题词“团结拼搏,求实创新,把呼和浩特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城市”的巨大鼓舞下,呼和浩特市充分利用和发挥呼包鄂资源富集区和重点开发区的中心地缘优势,紧紧抓住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和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政策优惠,继续实施以农牧业产业化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中心任务的脱贫致富达小康工程;以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的“工业强市”战略;以提高城市整体功能、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核心的现代化首府城市建设工程,实现了第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200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6亿元,同比增长24.9%。三次产业的结构排序为三、二、一,一产业占9.2%,二产业占43%,三产业占47.8%。其他几项主要经济指标,财政收入完成40.5亿元,同比增长33.6%;牛奶产量100.8万吨,同比增长5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1.9亿元,同比增长42.9%;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76.88,同比提升39.9个百分点;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0.2亿元,同比增长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亿元,同比增长15.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30元,同比增长17.6%;农民人均纯收入3169元,同比增长12.3%。今年1-9月份,全市经济增长更表现为有效益的高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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