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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报表制度管理情况。农业部门报表制度实行行业内纵向管理,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分别由主管业务司局根据职能需要编制,经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审核把关,统一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后下发。目前我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有28个,其中属审批范围的12个,属备案范围的15个,联合发文的1个,报表共308张,均建立了统计调查项目档案,对所有统计报表进行了统一审核、统一编号,同时编印了《农业部统计调查制度》,实现了统计报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合法化。各基层农业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的报表制度,基本按统计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报请相应级别统计部门审批、备案,并严格按批准的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业务。
  (三)统计数据管理情况。绝大多数基层农业统计部门能够按照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做到调查数据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在统计数据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均由专门处室管理、专人负责,使用范围基本在农业部门内部及农业科研单位;在统计数据传输方面,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数据保密,基本实现网上加密传送,杜绝了信件、传真上报密级统计报表的现象。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在传输过程泄密,我部已开通指挥调度卫星网络安全邮件系统,采用网络信道加密技术,以数字认证发送接收邮件,比因特网邮件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各省的农业统计报表尤其是敏感信息将在短期内改用安全邮件系统传递。
  (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目前农业系统统计报表的统计指标体系,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经深入调查并请有关专家论证而设置的,基本覆盖我部业务职能范围。从自查的情况看,各级农业部门基本能做到严把数据质量关,依法进行源头统计数字的收集并层层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数据异常进行反复核实,求真务实,从而有效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五)违规现象发生情况。随着统计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尤其是近几年来,我部加大依法统计力度,各级农业部门基本没有发生过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统计数据现象;未发生过对坚持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行为。但在自查中也发现一些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不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个别单位对统计制度管理程序不够清楚,有时在调查任务比较紧急的情况下,未经综合统计部门批准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等。本着边检查、边解决问题的原则,我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了纠正。
  二、近年来农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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