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统计基础力量比较薄弱,经费得不到保障,统计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
按
统计法要求的统计工作与实际投入的必要资源相比,差距还较大,特别在基层及欠发达地区更是如此。机构改革之后,重庆市各区县统计局的人员配备平均为12人,最少的仅有6人,除去局领导及工勤人员,仅有3-4人从事具体的专业统计工作。而区县统计局要承担的国家和市里的统计调查任务,主要有:工业、农业、商业等16个专业的近百套报表。此外,统计部门还要承担许多专项调查以及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如此繁重的统计工作任务使得统计人员只得身兼多职,有的同志一个人要搞4至5个专业。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极不相称,许多同志的工作是超负荷运转。
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各种普查都离不开乡镇去落实和开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乡镇、街道的行政区划出现较大的改革调整,区域范围普遍扩大,加之民营、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变得繁忙和重要。有的乡镇统计工作量已超过过去一个县统计局的工作量。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许多乡镇、街道综合统计站已不存在。重庆市1352个乡镇、街道,只有79个挂牌的统计站(占6%),94%的乡镇、街道的综合统计职能归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或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所)、街道财政所(或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街道共有统计人员1882人,其中76%是兼职统计人员,而且是身兼数职。在这种情况下,基层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基层统计队伍不稳,统计经费难以保证。例如,沙坪坝区23个街镇中,除5个镇的综合统计为公务员外,其他统计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辛苦,待遇不高。近两年来,沙坪区40%的街镇统计人员变动了岗位。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在岗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是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一大原因。各区县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统计工作经费比较缺乏。许多国家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因没有经费支撑,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如重庆市专职统计执法人员不到10人,兼职执法人员由于其他工作多,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面对大量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现有的统计执法力量难以做到有告必理、有案必查。对执法检查中取证中出现的拒绝、不予配合的情况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更难以对有违法行为的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或统计人员进行处罚。某县统计局查处了一家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去之前,该企业找到县委某领导要求干预。在县政府法制办严格审查确认该企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某领导仍要求统计局不要处罚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