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针对一度普遍存在的“官出数字”的现象,现任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表态:各级领导要重视统计数据,更要尊重统计数据的权威性,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有谁干扰统计数据,一经举报,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谁在数字上做文章,就要摘掉谁的“乌纱帽”。市领导的支持为统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工作环境。针对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较差的状况,在市县两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主体班开设统计法知识知识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知识水平。
加强统计执法。几年来,全市共重点检查了近1万个单位,立案查处1044件统计违法案件,其中行政处罚的案件538件、通报批评161件、责令整改288件、党纪政纪处分10件。统计执法有效维护了
统计法的权威。
(二)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目前,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全部都设立了独立的统计机构,有一定的人员经费保证,能依法开展政府统计工作。部分区县在机构改革中出现合并取消统计局的苗头时,市政府能依照统计法的规定及时予以纠正。
重庆市县以上政府都拥有一支专业的统计队伍。市统计局112人,区县(自治县、市)统计局共配备统计工作人员542人。市政府还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成立社会经济调查队。最近,市政府还组建了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总体上看,这支统计队伍训练有素,能够履行政府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责。
(三)强化统计作用,优化统计服务
统计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市政府决定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参与部门之一,使政府决策有数据支持,及时得到统计咨询,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重庆市的这一做法值得肯定,表明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同时也说明市政府对统计部门的工作是满意的。
统计在政府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以良好的日常统计信息服务为基础的。重庆市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统计部门能够按时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项目,以及多项专项统计调查,获得大量基础数据。通过编发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基本数据,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研究和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统计部门在此基础上,还努力提供各种统计报告,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随着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统计报告的权威性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