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统计联网,保证重点企业和有关数据的直接报送。根据统计资料报送方式改革的要求,近年来,浙江建立了将粮食产量和农村居民收入、工业生产、工业经济效益、重点耗能企业统计数据超级汇总,以及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开展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直报制度的试点工作。杭州市统计部门根据构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统计信息技术支撑体系的要求,建成从统计单位登记开始,由企业名录库生成专业统计字典库,集统计报表设计、网上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处理、储存、分析以及统计信息发布于一体,并与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库实行联网,形成覆盖整个统计业务的“杭州统计综合数据库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在部分工业、商贸、房地产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和企业景气调查中得到应用。
(六)适应企业统计代理业务需要,设立统计事务所。浙江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统计代理服务的需要,在温岭、义乌等地设立统计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填报统计数据、进行统计调查等服务。在温岭市,检查组专门对该市的统计事务所作了初步了解。实践表明,统计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是企业统计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创新,既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的要求,又适应了企业统计代理发展的需要,要认真总结并进一步规范。
此外,浙江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完善统计制度及统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二、当前统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检查中我们发现,浙江省统计执法工作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统计执法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于法律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不够,处罚比较轻,对一些政府机关及领导干部更是只能给予行政处分和通报,由于通报或处分与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比、奖励、晋升等相联系,统计部门采取这类措施比较慎重,处理难度和阻力也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执行效果,这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此外,各地统计部门普遍反映,执法力量弱,县里基本没有专职执法人员,也是统计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基层统计机构建设问题。在机构改革中,浙江省一些地方根据机构精简的需要,将县级统计机构与发改委合署办公,全省90个县(市、区)中有53个实行这种做法,占总数的59%,如宁波市所辖县(市、区)统计机构都合并到发展计划部门。这种调整虽然精简了机构,但却给统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加大了工作难度,往往使有些地方统计跟着计划跑,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威胁。特别是对特殊统计任务难以承担和有效完成,在一个部门两种职能发生冲突时,统计工作也要退居次要位置。这个问题,浙江省统计局和地方统计部门均向上作了必要的反映。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近平同志批示要按
统计法解决统计机构的单设问题,这次宁波市政府领导也明确表示准备在年内解决这一问题。这表明,省委、省政府和有关地方政府对解决这个问题高度重视,态度是积极的。希望省政府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