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调查组所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强烈地希望在任期内迅速发展本地经济,经济发展快的希望发展更快,保持优势,经济发展慢的希望实现跨越式发展,改变落后面貌。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十分可贵,但如果把握不好,也容易在增长速度上产生盲目攀比,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速度不快的地方更要注意。为此,首先各级领导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要重长远、重质量、重效益,克服不顾本地实际的盲目攀比和好大喜功的高指标。
同时,要改革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各地政府下达任务指标除了经济增长指标外,要更加注重强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质量指标,注重工作实绩,弱化在经济增长指标上弄虚作假的诱因,从而也为统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创造良好环境。
最后,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依法办事,敢于坚持原则,树立拒绝和抵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正确思想,从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打下好的工作基础。
(三)完善统计体制,增强统计部门在统计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能力。
要逐步改革完善统计体制。除加强国家统计局的指导和协调能力以外,在自治区也应加强区统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明确统计部门是地方政府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加强对部门统计的综合协调能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机制。对一些部门自制统计报表,一些单位拒报、迟报统计报表的现象,应该及时加以纠正。加强对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审批时应切实认真研究,严格把关,避免重复统计现象的发生。要继续认真研究科学有效的统计管理制度,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建好宏观经济数据库,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国家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和发布的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共享水平,从根本上减轻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负担。
(四)采取措施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1.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目前,从中央到乡镇各级政府层层核算GDP,无论从理论方法和技术上,还是从人员素质条件上,大家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建议要明确GDP究竟核算到哪一级地方政府,并认真研究其相应的依据和标准。其次,为了解决GDP核算国家数据与地区数据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实行GDP数据联审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先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核算分省区市GDP数据,并统一对外发布全国和各省区市GDP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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