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尽快制订和完善
种子法配套法规、规章,完善
种子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至少于明年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完成制订
种子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在两年内抓紧完成地方种子法配套法规及规章;建议国务院尽早制订颁布
种子法实施办法。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安排落实好
种子法释义等必要的工作。为此,希望用两年时间抓紧完成
种子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订工作,完善
种子法法律法规体系。
(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努力提高
种子法执法水平
有了
种子法,关键更在于扎扎实实地贯彻实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这次
种子法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和支持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部门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希望各有关部门对这次会上执法检查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予以高度重视。这次会后,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的问题,着手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问题,更应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狠抓落实。今天这次会议也是向有关部门先通通气,心中有数,做好准备。
会后,执法检查组还要综合这次执法检查的各方面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总报告。12月下旬,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作关于检查《
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同志们,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深入扎实地贯彻实施好《
种子法》,加强种子产业法制建设,努力推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子种苗产业,为我国农业、林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