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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江西组交换意见会上的讲话

  我着重要讲的是讲话稿上的第三部分,补充一点想法给大家参考。第一,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大力宣传《宪法》和《矿产资源法》中所规定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或者说全民所有这个基本原则,大力宣传珍惜、保护资源,要合理、科学地开发、开采资源,树立起这两个重要的观念。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一定要明确,这是《宪法》所规定的,要坚决地贯彻执行。在《矿产资源法》中还规定:“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同而改变”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城市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我们国家土地从所有权来讲没有私人土地,农村土地国家要用,要从集体那里征用,征用以后变成国家土地,然后作为国家土地使用。不管土地所有权怎么变,矿产资源都是国家所有,这是非常明确的。矿产资源绝对不是说资源在那里就归哪个地方或部门所有,更不能说是归个人所有,这个观念要非常明确,不能含糊。因为这个观念要是含糊了,后面我们一系列的做法、办法、政策都会随着这个观念的改变而产生模糊。坚定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这样一个观念,后面的管理、办法、各项政策都跟他有关系,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也跟这个有关系,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基本观念。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谁代表国家,怎么体现国家所有。只有中央政府才能代表国家,各级政府是我们整个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部分,省、市、县政府不能代表国家,只能代表省、市、县,代表国家的只有中央政府。全国有许多矿种,分布的范围又很宽、很广,不可能都由国务院亲自管理,需要由管理部门来管理,管理部门就是现在的国土资源部,它是国务院管理全国矿业、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要管理、监督、执法,它是代表政府具体管理,与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比如说河沙这个矿产资源的开采要同水利部门协调,不能影响水运,但水利部门无权决定河沙的开采与否,准采证只能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因为我们国家很大,矿种也很多,国土资源部也做不到都直接管理,所以国土资源部有一个授权管理的工作,一些不是和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关系的矿种,可以授权下面管理。国土资源部总共管理34个矿种,这34个矿种必须要由国土资源部发勘探证、开采证。有些矿种由国土资源部授权省里面管理,但应由国家统一规划,这才符合《矿产资源法》的精神,所以在国家所有的观念下,要体现到规划,体现到我们国家的整个经济战略,体现到矿产资源的发展战略,体现到我们整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体现到管理、收费这些政策上,要从思想观念一直到管理、经济都体现出来,这是要特别强调的。过去信丰稀土矿搞“搬山运动”,那时有句话“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山挖,最多时达到1到2万人,把整个植被、资源、环境都破坏了,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现在回过头来复垦,做补救工作,我们去看了,把破坏了的土地转让给广东、福建人种果树,复垦,恢复植被是好事,从另一方面,这件事也说明管理工作一定要严,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不能动摇,重新牢固建立这个观念还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要反映到规划上、发展战略上、整个管理上、税收上等等,这是我们进一步贯彻好《矿产资源法》最基本的观念,我想补充的就是这样一个意见,请大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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