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问题
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尚不完善的现状,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从以下六方面着手,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一)加快立法进程,健全对农业支持、保护的法律体系。目前,修订《
农业法》和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工作,正由全国人大农委牵头组织进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全力配合,争取这两部支持、保护农业的重要法律早日修订或制定通过。旨在强化对草原的保护、建设及合理利用的《
草原法(草案)》,已列入国务院2002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在抓紧起草。财政部起草了《农业灾害救助条例》、《农业补助条例》《贫困地区援助条例》,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此外,根据《国务院2002年立法工作安排》关于“抓紧研究、制定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和发展我国农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和尽快起草相应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保护、支持农业的法规体系。
(二)加强农产品进出口管理。为加强对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政策的协调,建立了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计委作为牵头部门,2002年将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所允许的措施和我国所享有的权利,加强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减缓进口冲击,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在进口管理方面,制定了《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0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国家储备等宏观调控手段,调控进口节奏和进口数量;在扩大出口方面,研究放宽重要农产品的外贸经营权、提高粮棉出口退税率、鼓励库存粮食出口、调控国营贸易进口及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具体措施,落实取消粮食、棉花铁路运输建设基金的具体办法。
(三)充分利用“绿箱”和“黄箱”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财政部正在组织力量进行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将于2002年提出既符合WTO规则,又与我国现行国家财力相适应的政府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建议。其基本思路是:第一,加大“绿箱”政策支持,继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培训、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抗灾救灾、扶贫支出等;第二,调整支持方式,减少流通环节补贴,增加农业生产支出,尽可能将财政补贴直接补给农民;第三,逐步启动尚未利用的“绿箱”政策措施;第四,合理使用“黄箱”政策,包括对农用生产资料给予价格支持和政策优惠,继续对农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对主要粮食品种(玉米、小麦和水稻)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以及对规模化经营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补贴等,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国务院已在安徽、吉林省各选择两个县进行直接补贴农民的改革试点,即将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给种粮的农民,不再按保护价补给粮食收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