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布赫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1)



  检查组在这次执法检查中,了解了很多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以前就存在的,目前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是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产生的。总的看,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农业投入不足,投入机制不合理,国家财政在农业总投入中,直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资金比例过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很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遇有大的自然灾害粮食大幅减产。检查中还了解到,结构调整中,国家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结构调整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区域优势难以发挥,产品缺乏竞争力。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的发展缺乏政策保护和支持,有些政策没有操作性,难真正落实。同时,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合作经济发育不完善。农民增收减负空间有限,粮食主产区及纯粮户增收尤为困难。农业科技教育投入不足,队伍不稳,机制落后,适应不了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此外,各地对农业法本身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上述问题,在国家粮食生产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对保障和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执法检查组在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并考虑到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总的看,这些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对解决上述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这里还要再强调几点。一是农业投入问题。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是一个老问题,国家对此也很重视。但应当说,在新形势下解决这个问题更显急迫。这方面既有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问题,也有投入机制上的问题。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建立新的农业投入机制和合理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效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加以研究,提出具体的改进办法。特别是要加大对国家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和保护。二是调整结构问题。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做好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这篇大文章。只有调整好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要在稳定粮食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第二、第三产业。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主产区的实际情况,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保护和扶持,发展粮食深加工,提高其粮食的转化能力,增加农业的后续效益。三是农民的增收减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的增收减负工作,农业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我们也看到,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付出艰苦的努力。增加农业投入,调整结构,转移富余劳动力,是农民增收的根本措施。同时,还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开展县乡机构改革,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四是农业科技教育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力,离不开科技教育。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教育产生了更大的需求。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必须有科技教育的支撑。要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稳定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建立农业科技人员激励机制。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鼓励广大农民学习、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