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高对我国耕地形势严峻性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长期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土地管理的业务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牢固树立土地忧患意识,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要有全局意识和长远眼光,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事关我国农业的基础,事关国家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事关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这项工作决不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必须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搞好。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党政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耕地保护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
2.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强化土地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和建立各项执法制度
新的
土地管理法能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各级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带头执法,依法行政,杜绝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土地等违法行为,支持国土部门依法严格管理土地。国土监察部门执法时,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经常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于那些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都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于那些违法批地、占地和破坏耕地资源的责任者,要严肃查处。必要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土地监察的制度建设,规范土地执法行为,积极推广和总结各地在土地执法中摸索出的一些好的制度,如下查一级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案件会审制度、依法行政责任制、廉洁从政文明执法等制度。要公开政务信息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不仅要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接受新闻单位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特别是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方案、征地补偿方案等的公告制度,各地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土地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要按照
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执法严、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土地管理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坚持
土地管理法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各级政府要切实研究解决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执法难、查处难的问题,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执法中的问题,帮助政府改进工作,推动
土地管理法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