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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五”期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逐年有所递减。1997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降为1.57亩,1998年为1.56亩,1999年为1.54亩。
  根据有关方面的预测,我国人口即将达到13亿;到2010年,人口将达到14亿;到2030年,人口将达到16亿高峰(见图2)。届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积保持不减,人均耕地还将减少。
  从我国耕地面积情况看,在“九五”期间逐年减少,1999年与1996年相比,耕地面积净减1300万亩,平均每年净减433万亩(见图3)。
  1999年耕地面积减少1262.5万亩,同年开发整理及复垦增加耕地607.6万亩,增减相抵,净减654.9万亩(见图4)。同1998年相比,多减少面积262.9万亩。1999年减少耕地面积主要是满足生态退耕、建设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所需(见图5)。
  为了控制耕地锐减的势头,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1999年,有24个省(区、市)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年补充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相抵,增加299.7万亩,其中四川、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补充耕地数量最多,四省区共补充的耕地占全部补充耕地总数的47%。北京、上海、福建、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等7个省市未能实现占补平衡(见图6)。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钢要》确定的目标,从1996年到2010年15年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要求控制在9661万亩以内,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950万亩,因生态建设需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5217万亩,因灾损毁减少耕地1494万亩。到2010年全国要求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治荒治沙等多种方式补充耕地6612万亩。增减相抵,到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将净减少3049万亩(见图7)。因此,到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将降为19.20亿亩。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资源的形势是不宽松的,为实现土地管理法中各项制度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尚需付出不懈的努力。
  2.土地违法事件屡有发生,土地执法仍需进一步强化
  据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统计,1999年实施新的土地管理法以来,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余件,涉及土地面积2.87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0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8.22%。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属本年发生的9.2万件,比1998年下降了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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