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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邹家华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00年7月11日)


  首先,我同意三个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三个检查组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做了很多工作,深入实地考察,了解了不少实际情况,总结了不少群众落实《土地管理法》中的经验,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也同意有关部门同志的发言。对于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希望有关部门的同志研究解决。下面,我再补充一点想法。
  第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继续前进。
  从检查组了解到的情况看,各地对贯彻《土地管理法》是认真的,重视的,正在逐步落实《土地管理法》的内容。这是执法检查组通过检查和考察对各地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总的认识,我赞成。例如,《土地管理法》要求省、市、县、乡(镇)都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逐级审批。从检查的三个省来看,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国务院批准,大部分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已经编制完成。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工作,编好规划,遵守规划,按规划办事,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资源。
  各地在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过程中,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例如,深圳市在新的情况和条件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并编制成《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成为深圳市土地管理部门及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规范和工具。归纳起来,深圳的经验有三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规范化,二是透明度,三是严格管。很多地方在土地管理上发生的权钱交易、个人批地等问题,就是因为不规范,不透明,不严管。深圳土地管理经验的精神不仅适用于深圳本身,也具有普遍的意义,值得推广。
  实行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制度,是新《土地管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后备土地资源有限,而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量又有增无减,如何解决这对矛盾?既要合理开发利用,又要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制度,花很大力气开展了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实际的效果。我们在广东番禺看了两个点,通过土地整理,不仅增加了耕地面积,而且也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这两个地方的土地利用更加合理,更加有利于采用先进的耕作技术。江苏省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复垦开发公司,统一组织土地的开发复垦工作,走产业化道路,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土地整理的成功经验看,各地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充分发动群众,我国土地利用还是大有潜力可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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